(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语文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体检或考核若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按《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四)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下发聘用文件。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纳入事业单位管理,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凡今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相关材料、领取有关通知、参加笔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明年不得报名参加我市面向九八级中师毕业生的教师招聘。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招聘的重要事项将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91-5281053 0391-5639553
沁阳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