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面试由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的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与气质等。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
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面试后,由面试组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核对象。
六、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普宁市教育局共同实施。主要是查阅考核对象档案,审查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经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若有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核资格的,不再递补考核人选。
拟聘用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用对象应于2013年8月20日前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普宁市教育局报到。凡无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普宁市教育局网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员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非普宁市户籍受聘人员由普宁市财政局拨给一次性安家费每人3000元。
受聘人员在我市中学任教满六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出本市;任教满三年方可报考研究生。
九、本公告由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东省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普宁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