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以下简称“省实”)是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秉承“以人为本,以德树人,以质立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实验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办学特色。建校以来,培养了包括邓锡铭、黄耀祥、范海福、蔡睿贤、姜伯驹、岑可法、钟南山等院士在内的万千优秀学子,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科技教育创新十佳学校”等称号。学校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51号(初中部);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高中部),网址:http://www.gdsyzx.edu.cn.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按照学校的编制、职务岗位数及人员结构要求,2013年招聘教师15名。
一、招聘原则
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出发,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体育、艺术等15名教师。
招聘对象:在职教师、2013年应届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及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恪守学术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从事基础教育事业。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
1.现职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13年8月31日止),获省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省优秀教师等称号之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并优先考虑。
应届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考虑到单位重点学科建设需要,应届毕业生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211工程”大学毕业。
2.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以上。
3.体育教师,学历为“211工程”大学毕业或体育类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有羽毛球特长者优先。
4.艺术教师,学历为“211工程”大学毕业或艺术类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优先。
5.通过考试的现职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