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教授的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学历的采取面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40%、试教占60%);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以上学历的采取笔试、面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30%、试教占40%、面试占3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等。
试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试教、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电话:(0738)8372901
传真号码:(0738)8325200
联系人:李映泉陈刚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12年12月20日
附:2012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