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申请
1、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材料寄送我校人事处,我校收到相应材料后方能确定应聘资格。邮寄材料的,敬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应聘岗位(非邮局邮寄的材料恕不接收)。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2、应聘者须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应聘人员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名;
(2)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
(4)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套;
(5)应聘教学科研岗位者需提交2-3位教授的亲笔推荐信;
(6)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全身彩照一张。
(二)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专业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并通知本人。
2、应聘人员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岗位。
(三)考核
各学院人才招聘小组通过材料审查、约见、面试等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推荐到学校。学校招聘委员会进行公开面试考核工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学校审批。
(四)体检
拟聘人员到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公示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选,在校园网、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签约
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长签字,签约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