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用
1.体检、考察后,将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被聘用对象试聘期为一年(2013年8月15日-2014年8月14日)。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将予正式聘用;试聘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允许继续试聘一年;继续试聘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云和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为5年。
2.被招聘录用的新教师,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须在2015年6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3.本批次录用人员将公派到民办幼儿园或公办农村幼儿园工作,并纳入正式事业编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码同时报名,同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此招聘公告刊登在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和教育网。有关人员可点击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hrs.gov.cn)的“通知公告”栏,或云和教育网(http://www.zjyhedu.org)的“通知通告”栏进行查阅。
咨询电话:0578—5121411,0578—51335836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 和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