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本公告招聘条件不符或资历证明等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按专业采取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专业分汽车类、数控类;金工实习指导教师归数控类。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和通用知识,汽车类以“汽车构造及原理”和“汽车基本保养与维修”内容为主;数控类以“数控编程、工艺及机床维护保养”内容为主,总分为100分。
(二)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专业技能的实践操作能力,在规定时间内汽车类完成汽车拆装与维修,数控类完成机械零件编程与加工等,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照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与辩证分析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应变与创新能力,语音表达与仪表气质等,总分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40%合并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与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高者入闱。
(五)考试的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学校组织人事部和机械与材料学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由机械与材料学院另行通知。
七、体检
组织入闱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递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在九江学院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学校组织人事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十年内不得调整工作岗位。
九、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实验员及金工实习指导教师,由学校组织人事部统一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签定聘用合同,在聘期内按学校同类人员享受相关待遇;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没拿到招聘条件所规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两年内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续聘。
组织人事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