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教学技能测评
教学技能测评采用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线。其中讲课分值为7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30分,最后按测试成绩的40%计入总分。评分时,评委依据统一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统计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的平均分为教学技能测评成绩。
(1)、讲课
采取面向评委讲课的形式。备课90分钟,讲课15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形式:①声乐(10分):考生自备一首歌,采取清唱的方式测试,不得伴奏。②舞蹈(10分):考生自备一个舞蹈曲目,自带伴奏带(仅限为磁带,准备两盘,并倒到你使用音乐的指定位置)。③钢琴(10分):考生自备一首曲目,要求脱稿演奏。
3、考试要求:考试的各个环节(出题、保密、试场设置、考场纪律、监考、阅卷、登分、违纪处罚等)均参照高考的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4、考试地点和时间另定。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以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高等师范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顺次递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顺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节假日除外)。
十、工资待遇
参照国家正式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十一、聘用与管理
对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填写《马村镇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审批表》(一式四份)。经镇中心校审核后报镇政府批准后录用。
根据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录用人员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和聘用单位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纳入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满,根据合同条款,对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除合同。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有效监督,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镇人大和镇纪检人员共同组成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组,对整个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56-5822400 0356-5821189
马村镇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组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