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待遇
1.安家费、住房补贴及科研启动费
人员类型 | 安家补贴(万元,税前)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
小计 | 安家费 | 住房补贴 | 工科 | 理科 | 文科 | |
正高 | 23-30 | 7-10 | 16-20 | 10-20 | 7-15 | 5-10 |
博士且副高 | 18 | 6 | 12 | 7 | 5 | 3 |
博士(后) | 13 | 5 | 8 | 4 | 3 | 2 |
优秀博士(后) | 23 | 7 | 16 | 10 | 7 | 5 |
安家费采取一次性支付形式;住房补贴发放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科研启动费需在来校报到半年内以项目方式申请,并在三年之内结题;在海外知名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留学2年以上的,在享受相应引进待遇的同时,可追加科研启动费和住房补贴各1至10万元;优秀博士待遇可视具体情况在基础待遇上再行追加。
2.工资与津贴按照所聘岗位标准执行。
3.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当地政策可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正高级职称人员或优秀博士(后)的配偶可视情况推荐工作。
4.其他:学校为来校面试的博士应聘者报销单程路费(机票按7折以内报销),并提供三天免费住宿。待学校录用后,可再报销面试回程及来校报到的路费及托运费等。
四、应聘程序
1.应聘者通过人才招聘系统投递求职材料
登陆http://rczp.hqu.edu.cn或登陆华侨大学主页(http://www.hqu.edu.cn)点击“人才招聘”进入“教学科研人员招聘”版块,步骤如下:注册—填写简历—申请职位—提交申请
2.学院考核
(1)学院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面试
(2)面试:分为教学试讲和学术答辩两个环节
教学试讲环节:应聘者试讲拟承担的本科课程的某个章节
学术答辩环节:应聘者介绍代表性学术成果,同时汇报自己跟踪学术前沿情况及未来三年研究计划,面试考核小组提问
3.心理测试和体检
4.学院(研究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引进的,上报学校审核小组审批
5.人事处通知学校审批同意的应聘者签订协议
五、人事处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2370、22692546
传真:0595-22692875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华侨大学人事处
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czp.hqu.edu.cn(用于登记求职信息、提交应聘简历)
E-Mail:hqursc@126.com(用于解答招聘问题,不受理求职简历)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邮政编码:3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