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
2012年12月29日8时30分—10时30分(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专业理论及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考领导小组按照面试比例及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卫生学校及海南省卫生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12日于海南省卫生学校举行。
(2)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3)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卫生学校及海南省卫生厅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考核、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省卫生厅和海南省卫生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按照相关文件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0898)68661847
海南省卫生厅纪检监督电话:65388375
海南省卫生学校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