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内地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毕业成绩单、学生证的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考生需预先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rlzyj.dg.gov.cn)、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pt.edu.cn)或各区定点大学网站下载并填写好,贴好照片,双面打印)。
3.报名地点及时间安排:
报名地点 | 备注 | 报名时间 | 考试及体检时间 |
北京服装学院 | 北京 | 2012.12.25 | 12.26-12.28 |
长安大学 | 西安 | 2013.1.5 | 1.6-1.8 |
上海海事大学 | 上海 | 2013.1.9 | 1.10-1.12 |
中山大学 | 广州 | 2013.1.13 | 1.14-1.16 |
(三)考试
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
设考试考官组负责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从中筛选合适人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处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组10人,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列,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名单,如确实因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组织试讲。
试讲采用说课的形式,根据招聘岗位分专业进行,每个考生说课时间为15分钟,其中5分钟为提问环节。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80分为合格分数线(含80分),按试讲分数从高到低的排名确定拟录名单进入体检环节。
拟聘用人员应提交给聘用单位的材料: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毕业成绩单的原件,学生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大一寸证件彩照5张。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集中坐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3306093、2330673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9-23306108
附件:
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赴高校公开招聘2013届毕业生岗位表》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