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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引进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通知(二)

2012-12-11  来自于:课评集

  四、引进待遇

  1.学科带头人的引进待遇:

  (1)提供安家费60万元,一次性支付。

  (2)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4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0万元)。

  (3)提供过渡房,过渡期为两年。

  (4)配偶符合调入条件的可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条件的,学院提供临时工作岗位。

  2.学术骨干的引进待遇:

  (1)提供安家费30万元,一次性支付。

  (2)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0万元)。

  (3)提供过渡房,过渡期为两年。

  (4)配偶符合调入条件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条件的,学院提供临时工作岗位。

  3.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称号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其他国际知名学者等,待遇面议。

  五、引进程序

  1. 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工作日时间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可。现场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个人简历及家庭成员简况;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的复印件;近5年来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材料复印件。网上报名者请将详细的个人简历(相关材料可在参加面试时再提供原件核查)以邮件附件形式投递到联系邮箱中。

  2. 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后,由人事处、科研处及系(部)共同对应聘人员的学科专业、科研等情况进行复审。

  3. 考核

  学院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家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纪委监察处负责人以及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对其思想政治、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的时间及具体事宜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提前通知。所有被通知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供核审。

  4. 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 公示

  根据专家小组提出的书面考核意见,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的人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