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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江北区教委教师招聘宣讲会的通知(二)

2012-12-6  来自于:重庆市江北区教委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条件的,均可应聘报名。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④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⑤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2年12月7日上午09:30—11:30在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场报名。

  2.报名手续: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属于招考对象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按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学校和专业报名(一名毕业生只能按所学专业报考一个学校一个专业)。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或面试。

  (三)聘用

  考试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考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201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需求表

  注:以上招聘岗位均为专技11——13级

  

序号 学校名称 招聘学科 岗位总数

  

1 重庆市第十八中学校 高中语文、物理各1名

  

2

  

2

  

重庆市字水中学校 高中地理、历史各1名 2
3 重庆市徐悲鸿中学校 初中数学、物理各1名 2
4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考试院 电子信息工程1名

  

1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