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应聘的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录用,并按照同一考试类别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学校指定体检机构,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七)考核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八)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在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要求
(一)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报到,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由所聘用学院进行综合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取消聘用资格,交由昆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绩效工资规定执行。
(二)所录用人员在入校后的两年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七、信息发布
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871-6051667、6051151
八、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保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领导小组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对招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查审计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6051617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