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时间:2012年12月中旬 (具体时间详见就业办通知)
地点:上海财经大学(具体地点详见招生就业办通知)
笔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与工作岗位要求相关的综合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
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可以到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进行试用,在考生取得毕业证书之后,由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到深圳市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进行考察。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7天,之后办理入编手续。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三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待遇
硕士研究生入编后待遇按照深圳市正编教师相关待遇执行(参加工作初,研究生工资为7000元左右,本科毕业生入编后待遇为6000元左右)。
本公告由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中有《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职员职位表》和《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