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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师范大学招聘北京化工大学专场宣讲会的通知(三)

2012-12-4  来自于:课评集

  三、江苏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政策

  江苏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政策。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博士A类

  (1)国内优秀博士一般应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985"高校、"211"高校或排名前三的专业类院校的优势学科专业,境外优秀博士应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

  (2)导师应为同行公认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或者博士本人是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3)文科博士一般应在本学科一类(级)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SSCI/A&HCI 检索1篇;理工科博士一般应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2篇;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或者学术成果虽不符合上述规定,但经学科专家组审议,认定其学术成果已达到相同或相近水平。

  (4)年龄文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理工科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应保证全职到岗。

  (5)具有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2.博士B类

  (1)原则上应在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2)年龄文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理工科一般不超过35周岁,来校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应保证全职到岗。

  (3)具有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二、岗位需求

  需求专业参见《江苏师范大学拟招聘计划(教学科研岗位)》

  三、引进待遇

  待遇  人员  过渡住房  安家费及  购房补贴  (万元)  科研费(万元)  配偶  安置  备注  实验  学科  非实验  学科

  博士A类  过渡住房90 M2 ,服务满10年赠送100M2左右住房  安家费20  20  10  酌情考虑  过渡房免收房租;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博士B类  60 M2  8-10  8-10  4-6  过渡房免收2年房租,科研费实行立项和申报管理

  注:1. 博士A类安家费来校工作后首付10万元,剩余款项在服务期内按1万/年分10年拨付;博士B类来校工作后先支付2万元作为安家费,剩余款项凭购房合同一并支付。

  2.引进待遇可视引进人才具体情况面议。

  人事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邮编:221116

  电话:0516-83500203

  联系人:王展

  Email:rsk@jsnu.edu.cn

  学校网址:www.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