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考核(政审)结束,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定拟聘职位后,在习水县教育网和习水县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在该学科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八、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民政府确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九、纪律
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社会各届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在招考聘用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0852-2527441(县监察局)
0852-2520216(县教育科技局)
0852-2522830(县人社局)
十、未尽事宜由习水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一、本简章由习水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52-2520213(县教育科技局)
0852-2525003(县人社局)
附:习水县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高中教师职位表
习水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习水县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职高教师职位表 | |||||||
文化课职位 | |||||||
学科 | 语文 | 英语 | 物理 | 音乐 | 学前教育 | 合计 | 地址 |
招考人数 | 1 | 2 | 2 | 1 | 1 | 7 | 县城所在地 |
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职位 | |||||||
招聘岗位 | 相关专业 | 招考人数 | |||||
电子类 | 数控、模具、机电一体化、电工技术等 | 3 | |||||
电工类 | 电工、维修电工等 | 4 | |||||
机械类 | 钳工、冶金、机械制造、焊接(焊工) | 5 | |||||
煤矿类 | 煤矿开采技术、采矿工程、通风安全等 | 5 | |||||
食品加工类 | 发酵、白酒酿造等 | 3 | |||||
土建类 | 土木工程、工程测量与监理 | 2 | |||||
合计 |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