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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共佛山市委党校12月招聘13名工作人员的通知(二)

2012-12-3  来自于:课评集

  (四)资格审查

  1、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后,于2013年1月20日在我校网站公布笔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名单;

  2、2013年3月21日,我校还将对笔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届时请带齐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能参加笔试。

  六、考试

  (一)考试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3月23日(星期六);面试时间暂定为2013年4月2日(星期二)。

  (三)考试及计分方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理解、分析和表达及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3、小于或等于1:5的,可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的网站上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面试:主要考查相应工作岗位所必备的各种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试用(含试讲)人选。如果出现某个岗位的招聘名额与合格人数的比例为1︰1的情况,则按照1︰1的比例确定试用(含试讲)人选。

  面试成绩在同一岗位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试用(含试讲)人选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网站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试用(含试讲):根据岗位工作实际,对通过面试的人选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主要考查适应具体工作岗位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实际水平等。试用(含试讲)满分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用(含试讲)成绩不合格者将被淘汰。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面试和试用(含试讲)成绩按3︰5︰2比例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九、体检

  根据各个岗位的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有体检不合格的,我校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校承担。

  十、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我校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我校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按规定不影响和改变公示结果的,我校将按有关程序和规定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结果,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批准进入事业编制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