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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丽水学院高校人才招聘计划的通知(三)

2012-11-28  来自于:课评集

  (二)柔性引进:即引进的人才不转入人事关系、不迁户口,以完成特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任务为目的,聘用来校工作的人才引进方式。

  1.柔性人才引进形式包括:科研合作、技术攻关、学术交流等,实行季节工作制或短期工作制的兼职合作,工作时间可以采取灵活的分时制(一般要求学年在校工作累计时间在3个月或以上,寒暑假除外)。

  2.柔性人才引进原则上为第一层次至第四层次人员,年龄可适当降低要求。其他确属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由引进单位提出,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人才引进的程序审批。

  3.柔性引进应聘担任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等职务的人员,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办理接洽、聘任等相关手续,有关待遇的落实、合同签订等由人事处负责。

  4.柔性引进人员的待遇由学校与其协商确定,学校为其提供工作和生活所需要的便利条件。柔性引进人才一律实行年薪制,年薪根据其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贡献大小核定,按月或考核合格一次发放,具体标准如下:

  

人才层次 年薪(万元) 住房 其他
第一层次 36-48 提供临时套房、日常生活所需家用电器及家具。 报销往返差旅费
第二层次 24-36 报销往返差旅费
第三层次 18-24 报销往返差旅费
第四层次 12 每年报销往返路费包干3万元

  5.柔性人才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1-3年,期满后自动解除聘约,根据工作需要可连聘连任。柔性引进人才自聘任之日起由所在学院协助人事处建立业务档案,内容包括柔性人才的简历、聘任审批表、协议书(协议中应明确权利、义务、责任和待遇等)、教学、科研工作考核情况等。

  (三)合作引进:即与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合作,根据各自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人才使用的综合效益,实行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人才引进方式。具体引进待遇及人才使用方式,参照以上相关标准由合作双方协商确定。

  (四)其他确属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但学历、职称、年龄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引进单位提出,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人才引进工作的程序审批,有关待遇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四、机构与职责分工

  学校成立“丽水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人才引进政策等重大问题。各相关二级学院、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学校其它职能部门负责落实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共同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负责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及具体条件,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初审、考察、评价等工作,提出是否聘用意见。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工作条件,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科研助手,组建学术梯队。负责引进人才的日常管理,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和聘期考核。

  2.人事处负责组织人才引进计划的编制报批,负责招聘信息发布及应聘材料收集整理,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资格审查,为同意引进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引进人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帮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

  3.后勤管理处负责安排落实引进人才的过渡性(临时)住房及配套设施等条件。

  4.保卫处负责帮助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的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5.工会负责帮助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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