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实验教师的通知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教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是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软件教育方面的办学、培训、科研、科技服务,为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提供师资、管理和后勤服务。浙江大学软件 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之一,致力于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软件工程技术和软件工程管理人才。 学院在宁波的办学以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职责 | 人数 | 招聘范围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任职条件 |
实验教师 | 负责相关实验课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 2 | 面向宁波市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注: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2012年10月31日
2、报名办法
1) 应聘者请将《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实验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 和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海外留学生必须持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个人简历、自荐 材料等发送至E-mail:bangs@cst.zju.edu.cn
2)以上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E208室(邮编315048)
3、资格初审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党政办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
4、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在3人至5人之间的将核减1个招聘指标)。
5、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将于11月8日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www.cst.zju.edu.cn)上公布,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