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采取邮件报名方式的考生,在笔试时携带资格初审时要求的材料原件,于笔试前提交给招聘单位,招聘单位须对采取邮件形式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名表格不一致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1月24日上午9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www.cst.zju.edu.cn)上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辅助、研发等教学、科研及管理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www.cst.zju.edu.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情况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 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大学软件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 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 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 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E208办公室,宁波市江南路1689号,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0574-27830608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27830815
附件:《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实验教师报名表》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宁波软件教育中心)
2012年10月19日
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宁波)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实验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