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成绩公布:
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和排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蓬溪县教育网上公告。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二)体检标准及复检:
体检工作由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按实际开支,由报考者个人支付。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递补体检:
因报考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由县教体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以及考察阶段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和岗前培训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66013;蓬溪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25-5429228;蓬溪县教体局人事股:0825-5422604)。干部群众对拟聘用人员有情况举报的,应在公示期间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者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