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深圳职业技术学院11月选聘31名职员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6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校决定选聘职员31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职员选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工作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的职员选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2.关于报考年龄
应聘者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最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2年11月30日后出生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1.现场报名:由应聘者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明德楼201人事处
2.邮寄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邮寄到我校人事处,报名后须向我校人事处电话联系确认,以免漏失(联系电话:0755-26019490,联系人:曾老师,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明德楼201人事处,邮政编码:518055)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12月6日下午17:00止;邮寄投递简历的,12月6日下午17:00前收到的报名材料视为有效,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