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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11月选聘31名职员的通知(二)

2012-11-27  来自于:课评集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我校审核报名人员材料,根据《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职员选聘岗位表》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www.szpt.edu.cn上公布。

  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并要求按序整理好材料提交):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

  3.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3.若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7.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属于2013届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研究生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公章)、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等。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三、专业基本能力测试和拟面试考核人选的确定

  1.专业基本能力测试

  时间:12月13日-12月15日

  地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具体考场将另行通知)

  根据岗位类别,专任教师及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实操测评(60%)、英语测试(20%)和计算机测试(20%)。辅导员和行政管理岗为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笔试(60%)、英语测试(20%)和计算机测试(20%);

  专业实操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英语测试参照雅思考试标准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口语和英语应用能力(应聘英语岗位教师免考),计算机测试由考生直接上机操作,考试标准参照国家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水平,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计算机操作能力。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

  2.专业基本能力测试结束后,由我校遴选工作小组根据考生成绩、学历背景和专业背景等情况按照拟聘名额3倍以内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专业基本能力测试成绩的30%将计入最终考核总成绩。

  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拟于12月20日前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