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漯河市教育局教师招聘的通知
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教师,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市政府领导和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应届毕业生。 2012年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含2012年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往届中师以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后出生)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
中师及专科毕业生面向漯河市户籍或生源地招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受地域限制。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拟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学科应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报考幼儿园教师者可以是相近专业(音乐、舞蹈或美术);
7、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