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焦作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40名教师的通知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4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20名,初中教师12名,小学教师6名,幼儿教师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其中报考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8、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