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报名时应聘人员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夹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
2、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凡属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手续。
4、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后,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调整、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及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调减的情况,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人事考试网公布(http://ls.scpta.gov.cn/)。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或不愿调整的报考者,于2012年 10月30日17:00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夹江县教育局退回所缴费用,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成绩计算
(一)笔试科目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1科。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在2012年11月10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占40%,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加分)×60% 面试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