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开考条件
1.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紧缺、特殊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确实不能开考的,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报考者,以便报考者及时调整报考岗位。
2.代课教师根据有关规定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六)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2年11月12日至1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和方式:
(1)《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范围包括事业单位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经济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人文常识、公文知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时事热点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100分。
(2)《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范围包括常识判断、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100分。
(3)考试采用闭卷方式。
2.考试时间:2012年11月1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 《综合能力测试》
3.考试地点:
(1)市本级及城区事业单位:梧州市区。
(2)各县(市)及以下事业单位:县(市)政府所在地。
(3)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
2012年11月30日后,报考人员可到招聘单位查询笔试成绩,也可登陆梧州人才网(www.wzrc.gx.cn)查询。
5.确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www.wzrc.gx.cn)向社会公布。
(二)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加2分;
2.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一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分别加5分(报名时提供县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服务期计算时间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开始报到之日起至2012年10月22日;
3.以上两项可累计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依据材料须在2012年11月16日前提供,过期提供材料无效。加分情况应在市(县)人才网站和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4.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的照顾加分(含少数民族加分),总分最高不能超过25分(具体加分项目详见《梧州市代课人员报考专设教师岗位照顾加分表》)。代课人员报考非专设岗位不享受代课人员的照顾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