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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梧州教育局招聘109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28  来自于:课评集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报考的笔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1.报考梧州市市直、城区事业单位:梧州市人才市场(西堤三路11号,电话:0774—3817878);

  2.报考苍梧县事业单位:苍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圩镇城西大道28号,电话:0774—2663501、2663503);

  3.报考岑溪市事业单位:岑溪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岑城镇广南路85号,电话:0774-8235223、8212573);

  4.报考藤县事业单位:藤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藤州镇登俊路65号,电话:0774—7272777);

  5.报考蒙山县事业单位:蒙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湄江中路人才劳动力市场,电话:0774—6286816、6311665)。

  (三)报名时间

  2012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四)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二份、近期同底1吋免冠彩色照片5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2.在职人员持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在岗代课人员还需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代课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任教证明、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

  5.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纳报名费10元及《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6.对毕业证书未能确认真伪的需进行学历认证,费用自理;

  7.享受免报名考试费待遇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以上材料由招聘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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