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贵港市高级中学公开招聘10名骨干教师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贵人发〔2006〕9号)文件精神,贵港市高级中学拟于2012年1月面向全区招聘部分学科骨干教师。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年龄:女不超过45岁,男不超过50岁。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四)有高三教学经验及班级管理经验。
(五)有一定教研能力,有论文或课题在市级以上刊物、杂志上发表或获奖。
(六)在同等条件下,地市级以上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明星、“园丁工程”培养对象及获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教师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政治 | 合计(人) |
招聘人数(人) | 4 | 2 | 2 | 1 | 1 | 10 |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区在编在岗高中教师。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23日——2012年1月14日。
地点:贵港市高级中学教务处。
(三)提交材料
1.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及能反映本人教学业绩的相关证书;
2.提供本人的学习工作简历,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市外报名人员须本单位盖章同意)和工作期间相关的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