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招聘3名中小学教师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海曙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海曙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条件
第三类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特殊教育教师3名:特殊教育类专业研究生学历1名,特殊教育类专业本科学历2名(研究生学历人员也可以本科学历报考该岗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
2、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殊教育类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7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三)考试办法和程序
考试分专业能力测试和上课两个环节,每个环节满分为 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50%。先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再上课。最后按折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与理论素养,上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2月29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服务中心(宁波市大梁街 47号)。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报好该登记表。附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照片两张,报名当日与相关材料一并上交。
4、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岗位数。对个别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5、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