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天台县教育局关于招聘小学、中学各科教师的通知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天台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的实际,现将2012年我县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完善竞争上岗、按需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选用机制,不断提高师源质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师资素质,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天台户籍的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12年天台生源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学历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学历为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及以上。年龄在198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及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允许其先申请应聘,但录用后须在见习期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与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天台县教育局人事科;
3、携带资料:
(1)2012届毕业研究生凭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户口簿》(指大学入学时,有该毕业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填写《2012年天台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2012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原《户口簿》(指大学入学时,有该毕业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证明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师范类专业证明(需证明是否为师范类毕业生,同时证明系何专业毕业,以及所申请的教师资格证书的种类和任教学科)等原件与复印件,填写《2012年天台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2012年天台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暂未取得的,在7月15日前需提供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5)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2张。
4、收取每人48元/门的考试费用。
四、笔试时间、类别和科目
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 14:30——17:0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各报考对象于4月12日(上午8:00至下午5:00)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中学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学、社会、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
小学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
职业教育:汽车应用与维修1人、电子商务1人、旅游1人、动漫1人、机械1人、电子信息工程1人、数控1人、烹饪1人、财会1人、音乐表演1人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非师范类考生报考岗位和所学专业必须一致;师范类考生报考岗位要与所学专业一致,个别专业没有设置岗位的,允许报考相近专业。物理、化学、生物等专业的毕业生允许报考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等专业的毕业生允许报考社会岗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