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上虞市中小学幼儿园关于公开招聘135名教师的通知
为吸引优秀人才从教,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教体系统的实际需求,经研究,组织实施2012年度上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拓宽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途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考计划
招考国家事业编制教师135名(其中,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已招15人,面向浙江省生源的优秀大学生提前招考40个岗位已发布,免费师范生定向分配4人):
1.中学文化课14名:
语文5名,数学3名,历史2名,社会4名。
2.小学文化课12名:
语文7名、数学5名。
3.中小学共用岗位31名:
科学7名,信息技术3名,英语5名,美术4名,音乐4名、体育8名。
4.特殊教育2名:
特殊教育智障康复教师2名,其中自闭症少儿教育与康复1名,脑瘫少儿康复1名。
5.幼儿教育10名。
6.职教师资5名:
土木工程1名,汽修1名,财会1名,电气自动化1名,国际贸易1名。
7.体育教练2名(招考办法另行发布)。
根据优秀大学生提前招考拟录取情况和本次报名情况,招考计划将在总量内调整,计划变动情况在上虞教育信息网公告。
三、招考对象
1.中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浙江省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的相关专业毕业生。
2.职教师资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口专业毕业生。
3.幼儿园教师
(1)全日制师范类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毕业生;
(2)符合我市幼儿园骨干岗位选聘条件的在岗自聘教师(虞教体人〔2011〕23号文件)。
四、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①硕士研究生、国家“211”工程大学毕业生、职教师资可在应聘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他招考对象报名时必须取得普通话合格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并在应聘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②报考初中及以上学校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从2013年起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从2013年起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备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
3.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应届生户籍生源不限;其余为上虞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户口所在地,应届生为上虞生源)。
4.硕士研究生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毕业生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我市幼儿园骨干岗位选聘条件的在岗自聘教师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