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含特殊教育)、数学、英语、历史、社会、科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职教等各学科考生均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门科目的考试。
(2)笔试地点:上虞市教师进修学校
(3)笔试时间:2012年4月14日(上午《教育基础知识》;下午《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按《学科专业知识》的70%与《教育基础知识》的30%之和计算。
2. 加分政策
笔试结束后,实行加分记入笔试成绩(原始成绩)的优惠政策。加分材料4月14日前提供有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三好生各加4分,硕士研究生加4分。本项累计不超过8分。
(2)体育专业素质加分:
运动成绩的评定以应考者在高中阶段和高校阶段参加全国、省、地(市)级计划性比赛获得成绩为依据。全国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加5分;省比赛第一名至第三名加4分,第四名至第五名加3分,第六名加2分;地(市)级比赛第一名加1分。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加4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2分。同项目成绩不重复计分,以高限计分。本项累计不超过6分。
3.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各专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相同学科面试人数最多不超过20名。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入围。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之和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加分、大学录用批次、面试、笔试成绩依次排序为准。各项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各专业招考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5.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教师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不再递补。
6.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公示结果和考察意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上虞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根据教体局公布的具体岗位,按各学科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填报志愿的形式逐个选择就业单位和岗位。择岗具体事项另行发文通知。
拟聘用人员于2012年8月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到上虞市教育体育局报到。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能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其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内发现有精神病等疾患的,经县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鉴定不宜任教的予以辞退。
六、有关说明
1.新教师招考工作在上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考工作合法、有序、严密、公正。
2.考试未尽事项可及时登陆“上虞教育信息网http://www.syjy.cn”,查阅左上侧“公告栏”。
3.教体局设立监督电话:82181577.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