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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巴中市教育局关于招聘228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五)

2012-11-19  来自于:课评集

  体检合格者,由巴中市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拟报送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合格者,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巴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报考对象,在本次聘用手续办理前被其他单位录(聘)用(以其他单位通知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和相关提示

  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报考对象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因无法与报考对象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对象自行负责。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和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试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对象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考试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827-5269672(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7-5265952(巴中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0827-5264610(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27-5255529(巴中市教育局)

  本公告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二○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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