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成都彭州市教育局招聘75名公办中小学教师
为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46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5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3、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截止2012年7月31日后仍然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12年彭州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