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待遇
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整个过程接受彭州市纪委(监察局)、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彭州市第三纪工委028—86230960
十、其它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三)本公告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彭州市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8-83708448(彭州市教育局政工科)
028-83886260(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查询网站: 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zrl.scpz.cn )
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州市教育局
二0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