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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巴中市教育局关于招聘228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1-19  来自于:课评集

  资格初审仅对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查通过”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专业科目考试前的资格复审确认。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2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考试笔试考务费按50元缴纳。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2年3月18日17:30前的工作日内到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巴中市江北新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后院三楼)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岗位,经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方能开考。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和未调整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者除外),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3月16日至3月23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后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和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综合知识)和专业科目考试,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公共科目考试

  由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2年3月24日,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公共科目考试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2011年8月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

  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有下列情形的,享受加分政策。

  1.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编办、四川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3月23日17∶00前将服务所在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巴中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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