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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经济师中级工商考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二)

2012-10-19  来自于:课评集

  任职条件

  ①具备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②具有要求的独立性。

  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④具有5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⑤公司规定的其他章程。

  2、独立董事的人数

  要求是至少1/3,但是实际中应尊重公司与股东自治及市场的自由选择。

  3、独立董事的职权

  ①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②向董事会提议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③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④提议召开董事会。

  ⑤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此外还有以下权利:

  ①提名任免董事。

  ②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者。

  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④发生总额高于300万元的事项或高于净资产的5%的借款或者其他资金来往。

  ⑤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的事项。

  ⑥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4、独立董事的义务:诚信和勤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