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请问你认为法院在审理此案件时的依据是什么?为什么?
(2)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有哪些?解释顺序如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习题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2.B;3.A;4.D;5.A;6.D;7.D
二、多项选择题
1.B、C、E;2.A、B、D;,3.B、C、D
[解析]
3.答案B、C、D:
总承包单位可以按合同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但不得倒手转包,所以选项A是错误的。总承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择E是错误的。
三、案例题
[案例1]答:
(1)A单项工程采用总价合同形式不恰当,因为项目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风险较大。
第2条中供“乙方参考使用”提法不当,应改正为保证资料(数据)真实、准确,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据。第3条中“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不妥,不允许分包单位再次分包。
(2)工程施工合同按计价方式不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形式。
(3)由于国家指令性计划有重大修改或政策上原因强制工程停工,造成合同的执行暂时中止,属于法律上、事实上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责任,这不属于业主违约和单方面中止合同,故业主不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承包商因遭遇不可抗力被迫停工,根据合同法规定可以不向业主承担工期拖延的经济责任,业主应给予工期顺延。
[案例2]答:
(1)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而且在报价中已经考虑了各种风险因素的费用,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2)不可以。因为本工程采用的是固定价格合同,材料涨价的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案例3]答:
(1)该工程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是恰当的,因为项目工程量难以确定,双方风险较大。
(2)按照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协议条款与招标文件在内容上有矛盾时,应以协议条款为准,应认定工期目标是591d.
[案例4]答:
(1)不能成立。根据合同文件中招标文件和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约定,本工程属于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合同,所有因素的调整将不予考虑。
(2)符合。根据合同文件中第10项的约定,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案例5]答:
(1)不符合法律规定。承包商乙的行为属于非法转包行为。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行为主要有: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案例6]答:
(1)成立。因为甲方和B、C公司订立的合同中明确提到“甲方负责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乙方创造如垂直运输等可利用条件”。甲方没有能够按协议条款为B、C公司创造运输条件,使B、C公司改变方案,推迟进度,增大了开支,所以应该给予补偿。
(2)不妥当。甲方在合同中承诺了“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乙方创造如垂直运输等可利用条件”,与此同时,还应在合同中约定,“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有偿使用乙方自有的施工设备或设施;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现场工作的其他施工单位有偿使用乙方自有的施工设备或设施;乙方须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施工单位无偿使用已完工设备或设施提供方便”,在有该合同条款约束的情况下,甲方才可以承诺“协调现场,为其他施工单位垂直运输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