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3年5月27日至6月28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电话:2431510)进行资格审查相片质量审查。
2.考试报名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做到谁审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职称工作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要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凡在资格报考中以提供虚假证明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掌握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要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物品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五、201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08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如果需要发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七、关于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
(一)2013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作了部分修订,其中《经济基础知识(初级)》增配了辅导光盘;辅导用书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了4个品种;《经济基础知识》(中、初级)在原有三重防伪措施基础上新增了光盘安装序列码验证措施。
(二)我省考试中心和四川人事考试网为我省经济考试用书征订发行的主渠道,不再指定其它经济考试用书供应渠道。广大考生应及时通过省人事考试中心所属网上征订系统征订经济考试用书,原则上为当月订书,次月中旬将书发至考生。网上征订截止时间为6月30日。过时我省不再受理经济考试用书的征订,个别考生如有需要,可通过部考试中心指定的网上零星售书服务(http://rsks.class.com.cn),考生自付邮寄和征订费用。
八、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组织考试时将对试卷代码等重要信息进行登记确认,防止误填误涂和代填代涂,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及试卷代码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代码异常,均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要认真检查填涂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历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经验教训,严格执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川人发〔2003〕61号)的各项规定,加强领导,规范管理、规范程序、规范运作、责任到人,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