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的主要任务
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属于限制开发区,要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保护和恢复区域生态功能。
(一)合理引导产业发展
充分利用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资源优势,合理选择发展方向,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发展有益于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发挥的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限制不符合主导生态功能保护需要的产业发展,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1、限制损害区域生态功能的产业扩张。根据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区域产业发展方向,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高物耗产业的发展。要依法淘汰严重污染环境、严重破坏区域生态、严重浪费资源能源的产业,要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损害生态系统功能的企业。
2、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依据资源禀赋的差异,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旅游业;在中药材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药材基地,推动生物资源的开发;在畜牧业为主的区域,建立稳定、优质、高产的人工饲草基地,推行舍饲圈养;在重要防风固沙区,合理发展沙产业;在蓄滞洪区,发展避洪经济;在海洋生态功能保护区,发展海洋生态养殖、生态旅游等海洋生态产业。
3、推广清洁能源。积极推广沼气、风能、小水电、太阳能、地热能及其他清洁能源,解决农村能源需求,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
(二)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
遵循先急后缓、突出重点,保护优先、积极治理,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结合已实施或规划实施的生态治理工程,加大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力度,恢复和维护区域生态功能。
1、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结合已有的生态保护和建设重大工程,加强森林、草地和湿地的管护和恢复,严格监管矿产、水资源开发,严肃查处毁林、毁草、破坏湿地等行为,合理开发水电,提高区域水源涵养生态功能。
2、恢复水土保持功能。在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实施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营造水土保持林,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和陡坡地开垦,合理开发自然资源,保护和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
3、增强防风固沙功能。在防风固沙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积极实施防沙治沙等生态治理工程,严禁过度放牧、樵采、开荒,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生态用水,提高区域生态系统防沙固沙的能力。
4、 提高调洪蓄洪能力。在洪水调蓄生态功能保护区内,严禁围垦湖泊、湿地,积极实施退田还湖还湿工程,禁止在蓄滞洪区建设与行洪泄洪无关的工程设施,巩固平垸行洪、退田还湿的成果,增强区内调洪蓄洪能力。
5、增强生物多样性维护能力。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保护区内,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构建生态走廊,防止人为破坏,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对于生境遭受严重破坏的地区,采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恢复自然生境,建立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和繁育基地。禁止滥捕、乱采、乱猎等行为,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
6、保护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在海洋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禁止过度捕捞,保护海洋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防治海洋污染,开展海洋生态恢复,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主要生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