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讯:2013年海南经济师报名时间为5月25日至6月25日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琼人发[2013]5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3号)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省今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设置及注意事项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好报考专业,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明确所报的专业及子专业。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注意在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并正确填写试卷代码,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同时,考试结束后还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13年11月2日进行, 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在我省报名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请参加初级资格考试者,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申请参加中级资格考试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并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3 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经济系列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2月31日。
四、报名时间与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5日至6月25日。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现场缴费。
(1)凡符合条件的参考人员,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web2/exam2/index.jsp)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个人信息表》空白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2)考生凭《个人信息表》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二楼;联系电话:65375001)办理资格审核。在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时,考生须提交或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壹份;
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壹份(仅对中专学历且报考中级资格者作要求)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缴交考试费用。
五、考试收费
根据琼价费字[1997]124号文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
六、考试用书
2013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有部分修改。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可直接与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联系,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
七、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指定日期内,按办理资格证书的有关规定到原考试报名点办理资格证书登记手续,并由报名点统一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资格证书。
八、网站资料查询
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考生可以访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查询报考文件。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13年5月20日
抄 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综合处 2013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