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具体科目及代码对应表见附件1.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五、资格审查
从2013年开始,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考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审查。 “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按“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详见各市州公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见附件2.
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收到合格人员名单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通过人员的报名资料报送省职改办。省职改办将对全省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督查,对把关不严、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13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我省14个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0月28日9:00 —11月1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费每人两科108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8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
2013年度经济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变动。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作了部分修订,其中《经济基础知识(初级)》增配了辅导光盘;辅导用书在原有基础上新增4个品种;《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在原有三重防伪措施基础上,新增了光盘安装序列码验证措施。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是唯一指定的售书网站,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
附件:
1.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代码对应表
2.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 5月22日
附件2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考后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资格考试登记表》(报考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同时,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