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2035 掌握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建造师的基本权利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权利:(1)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2)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5)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6)接受继续教育;(7)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8)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重点解析: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是作为建造师应该熟知的内容之一,应该正确理解和熟悉此基本8项权利,因为建造师的对于工程质量、安全等多方面负责主要体现在各种施工管理文件的签章行为上,因此应该重点关注8项基本权利中的第3条建造师的签章行为和第4条保管、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二、建造师的基本义务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2)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3)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4)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5)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6)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7)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重点解析:
建造师的基本义务也是作为建造师应该熟知的内容之一,其牵涉到建造师的职业道德、执业水平和保密等多个方面,应该正确理解和熟悉。特别是建造师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权利较大,更是涉及到工程项目的核心层面,因此7项基本义务中应特别关注第1条、第2条、第3条、第5条及第6条的内容。
三、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
四、注册机关的监督管理
重点解析:
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和注册机关的监督管理是新增内容,应该重点关注。
1Z302036 掌握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造师及建造师工作中违法行为应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如下:
一、建造师注册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建造师继续教育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无证或未办理变更注册执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建造师执业活动中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未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七、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重点解析:
本部分是新增内容,应重点理解、熟悉各类建造师工作中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注意对于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
1Z30301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1Z30301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1Z303011 熟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和招标方式
一、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
二、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重点解析:
熟悉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种类及其范围。
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