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基础学习资料:我国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
政府预算制度,是财政运行的基本规则,是有关政府预算活动的各种法规制度,是纳税人及其国家权力机关控制财政活动的机制。政府预算制度是财政制度的核心,是财政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预算制度,一般是通过“预算法”的形式予以确定。
(一)预算编制制度
1.建立部门预算制度
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由基层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部门预算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形式。实行部门预算制度,需要将部门的各种财政性资金、部门所属单位收支全部纳入在一本预算中编制。,部门预算收支,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也包括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既包括一般收支预算,也包括政府基金收支预算;既包括基本支出预算,也包括项目支出预算;既包括财政部门直接安排的预算,也包括有预算分配权部门安排的预算。部门收入预算编制采用标准收入预算法。通过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重点税源进行调查,建立收入动态数据库和国民经济综合指标库,在对经济、财源及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选取财政收入相关指标,建立标准收入预算模型,根据可预见的经济性、政策性和管理性等因素,确定修正系数,编制标准收入预算。部门支出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人员支出预算按照工资福利标准和编制定员逐人核定;日常公用支出预算按照部门性质、职责、工作量差别等划分若干档次,制定标准定员定额体系,逐部门核定。项目预算要进行科学论证和合理排序,纳入项目库,编制中长期项目安排计划,结合财力状况,在预算中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在此基础上,编制具有综合财政预算特点的部门预算。部门预算采取自下而上的编制方式,编制程序实行“两上两下”的基本流程。“一上”就是部门编报部门预算建议数,上报同级财政部门。“一下”就是财政部门对各部门上报的预算建议数审核、平衡后,汇总成本级预算初步方案报同级政府,经政府批准后向各部门下达预算控制限额。“二上”就是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限额,编制部门预算草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二下”,就是财政部门在对各部门上报的预算草案审核后,汇总成本级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报经政府审批后,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草案后一个月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在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的预算,并负责具体执行。
建立部门预算制度的重要意义。①实行综合预算,统一了预算分配权,实现了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提高了预算分配的规范性和完整性。②通过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引入绩效评价等,增强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提高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③确立了部门作为部门预算主体的地位,承担着预算管理责任,部门财权与事权相结合,有利于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各部门统筹安排资金的能力,有利于推动部门和行业事业发展。
④预算从基层编起,经过部门审核汇总、财政综合平衡,再报政府审定、人大审批,使预算形成的链条更加严密,增强了预算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预算法治性约束大大增强,有效地规范了政府的管财行为、财政的理财行为和部门的用财行为。
2.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1)预算管理方式。自20 11年1月1日起,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缴比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执行;中央部门预算外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国库,支出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其中,交通运输部集中的航道维护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中央部门收取的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广告收入、捐赠收入、回收资金、利息收入等预算外收入纳入一般预算管理,使用时用于收入上缴部门的相关支出,专款专用。
(2)收入预算级次和支出安排原则。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收入预算级次保持不变,原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的收入上缴中央国库。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后,相应取消全部预算外收支科目。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箕管理的规定,在20 11年1月1日以前将全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3)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①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将改变过去资金分散管理、切块存放的状态,使各项收支活动成为有机统一的整体,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增强财政预算的完整性,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②有利于完善预算分配制度,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推动加快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③预算外资金纳人预算管理,使预算外资金收支全过程处于人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监督之下,有利于规范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二)预算执行制度
预算执行制度是政府预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算实施的关键环节。
1.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从2001年开始,我国正式实施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改革目标是将传统的财政资金银行账户管理体系和资金缴拨方式,改为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取消各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建立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运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规范财政性资金收缴方式,对政府财政收入分别实行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制度,取消各执收单位自行开设和管理的收入过渡账户,所有收入通过代理银行直接缴人国库或财政专户;改变财政资金分散拨付方式,由财政部门根据不同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等方式,将原通过各部门转拨的财政性资金,改为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或授权各部门支付到个人、用款单位或者商品供应商和劳供者。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意义。
① 加强了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控制。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电子化监控系统,从根本上加强了事前和事中监督。
②提高了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的透明度。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实现了由层层“中转”变“直达”用款单位和个人。在收入收缴方面,可以直接从纳税或者缴款环节获取收入信息;在支出支付方面,可以从各基层预算单位最终付款环节直接获取信息。这种获取预算执行信息的机制,为预算执行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供了机制保障,为预算执行管理和分析提供可靠的信息基础。
③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国库现金流量由过去各单位分散持有,转变为财政部门统一持有和管理,有利于保证重点支出和预算的正常执行,有利于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实施,加强宏观调控。
2.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将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中的大宗大型的设备购置,以及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实行政府集中统一采购。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以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公开招标与非公开招标相结合;委托采购与自行采购相结合。实行政府采购制度,要科学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为政府采购提供有效依据,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1996年,我国开始进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试点。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