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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资料:合同的履行(二)

2013-8-31  来自于:课评集

  1Z304019  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与法律地位

  重点解析:

  1、 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组成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2、 理解合同示范文本的法律地位,具有引导性、参考性,并无法律强制性。

  1Z304020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

  1Z304021  掌握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

  四、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建立劳动关系即应订立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企业的或者同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重点解析:

  1、注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掌握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时,如何确定劳动报酬。

  (二)劳动报酬和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重点解析:

  注意用词不满、不得超过、不得低于及相关数据。

  五、集体合同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1Z304022  掌握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

  重点解析:注意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3、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劳动合同的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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