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
一.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1.标准体系。
2.重点掌握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2.1执行顺序:(1)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2)污染物排放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性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2.2相互关系:污染物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3.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
3.1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环境质量标准分级与环境功能区类别一一对应。
3.2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国家排放标准不分级别,不再根据污染源所在地区环境功能不同而不同,而是根据不同工业行业的工艺技术、污染物产生量水平、清洁生产水平、处理技术等因素确定各种污染物排放限值。超前时间段不分级别,现时间段可以维持。国家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功能区逐步脱离对应关系。
3.3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分为强制性环境标准和推荐性环境标准。强制性环境标准必须执行,超标即违法。
练习:
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包括(ABCE)。
A.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B.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C.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D.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E.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2.下列关于标准间关系的叙述正确的是(ACD)。
A.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
B.根据具体情况,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可以交叉执行。
C.既有行业性排放标准又有综合性排放标准,则优先执行行业性排放标准。
D.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跨行业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