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9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渝北区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好的教师职业素养;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取得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8.符合所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