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新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新浦区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新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pedu.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纪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提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同岗位被录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单位。被录用的2013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2013届硕士、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位证原件。
八、本公告解释权属新浦区教育局、新浦区人社局。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区 纪 委0518—85475332
区人社局0518—85605580
区教育局0518—85413545
新浦区教育局
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9日